2010年底,年近50歲的她突然接到組織上委派,牽頭籌建襄陽市醫療調解委員會。10年來,她先后參與調解醫療糾紛1375起,調結1362件,涉及訴求金額2億6千萬余元,為患者爭取補償款4606萬余元,調解成功率98%,協議履行率100%,所調解的醫療糾紛無一例反悔。先后被評為“全省十大法治人物”“全省平安醫院創建活動先進個人”“全省政法系統優秀黨員干警”“全國司法行政系統先進工作者”“全國模范人民調解員”,并被司法部特聘為“全國十大人民調解專家”。
致敬詞:她用炙熱真情溫暖醫患雙方,用無私付出守護社會安寧。她是醫療矛盾糾紛的消融劑,是政府、患者和醫院的連心橋,用真心實意的行動踐行初心與堅守,以飽滿的工作熱情和專業、嚴謹的工作作風,盡心盡力地化解著各類醫療糾紛,為維護醫患雙方的合法權益貢獻一個又一個成功案例。